我校召开2023年度创建更高水平“安全文明校园(平安校园)”工作会议
6月7日上午,我校在综合楼第一会议室召开更高水平“安全文明校园(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会议。学校党政领导及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党委副书记梁荣选传达《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全省普通高校2022年更高水平“安全文明校园(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考评结果的通报》文件精神;副院长高进部署2023年度学校创建更高水平“安全文明校园(平安校园)”相关工作。
院长李德豪发表讲话。他指出,开展更高水平“安全文明校园(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是新形势下维护学校和谐安全的重要举措,要加强对平安校园创建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加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紧迫性,要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统筹教育发展与安全。李德豪在会上提出要求:一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大宣传,广泛发动。各单位(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使人人知晓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人人具有平安校园创建意识,做到校园师生及服务工作人员“全覆盖”,动员全体师生积极参与,共同推动创建“平安校园”各项活动的深入开展,全面完成创建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二要明确任务,制定措施,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坚持“以评促建、重在建设”的原则,对于存在的隐患问题,要抓紧梳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一项一项抓好落实,确保解决问题、堵塞漏洞。三要加强领导,加强督查,扎实推进,严格奖惩。对创建工作进行跟踪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并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宣传推广创建活动开展中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单位要进行表彰;对工作不扎实、责任不落实,忽视平安校园创建的单位将予以曝光,对因工作失职而导致重特大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等严重影响学校稳定的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并实行 “一票否决”,进一步筑牢安全文明校园的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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